为进一步做好毕业生离校工作,加强对心理困难、经济困难、学习困难的毕业生的帮扶,为“三困”毕业生营造一个良好的毕业氛围,确保其能以一个积极向上的良好态度毕业,并提高我院毕业生就业率和就业质量,根据学校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现制定毕业生个性化工作方案。
一、帮扶对象
帮扶对象为心理困难、经济困难(特困库中的毕业生)、学习困难的毕业生。
二、工作原则
按照教育部、省教育厅、邵阳市防控办和学校党委行政的具体部署和要求,遵循属地管理原则,进一步强化防控措施、落实工作责任,全力做好2022届毕业生服务工作,保障师生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确保校园安全稳定。以服从社会大局、保障学生安全、方便毕业生、服务毕业生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认真准备,周密组织,合理安排,做好本院2022届毕业生个性化工作。
三、组织领导
组 长:孙双姣
副组长:张红萍、吕立华、曾立
成 员:黄慧、李庚喜、陈小华、王妮莎、何泽平、周彬、陈志良。
四、工作措施
1、开展摸底排查,建立“三困”毕业生档案(附件1、2、3)。药学院学工办全面开展“三困”毕业生的摸底、调查工作,对“三困”毕业生建立档案,填写精准帮扶登记卡,做到“一生一档、一生一卡”,实施动态跟踪管理,及时掌握“三困”毕业生的就业情况。
2、整合学院资源,提供优质的就业服务。帮扶工作领导小组发动全院师生力量,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多方收集就业岗位等招聘信息,通过短信、电话、QQ、微信等多种方式,有针对性地为困难毕业生及时提供就业信息;通过组织“小型化、多样化、专业化”的专场招聘会,采取优先推荐、个别推荐等措施,积极为困难毕业生提供就业机会。
3、开展个性化指导,实行一对一精准帮扶。学院帮扶责任人根据“三困”学生的不同状况,分析其原因和特点,进行针对性的指导,帮助其树立良好的心态。提供针对性的就业信息,开展求职技巧辅导和岗位技能培训,增强他们的实践能力和就业能力。
4、加强心理辅导,指导学生就业。学院帮扶责任人和辅导员帮助“三困”学生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和择业观,引导他们面向基层和生产第一线就业,积极引导符合条件的“三困”毕业生参加“三支一扶”、“西部计划”、“义务教育教师”、“大学生村官”等中央和地方基层项目,缓解“三困”毕业生的就业焦虑;加强思想教育,通过励志活动、心理咨询、心理健康服务等方式,及时疏导他们因就业问题而引发的焦虑和悲观情绪。
5、做好政策宣传帮扶。帮扶工作领导小组积极宣传国家和省、市有关就业创业优惠政策,帮助符合条件的毕业生申请政府各级部门的求职补贴,为其提供政策引导、利用对策,切实帮助他们解决经济上、心理上、求职技巧上的实际困难。
6、加强对“三困”学生的经济援助。学院帮扶责任人和辅导员要根据“三困”毕业生的实际情况,向学校申报,给予适当的求职补贴,减轻其经济压力,促成其顺利就业。对离校后未就业的困难毕业生,主动关心,保持联系,使他们离校后能享受到国家和地方的有关优惠政策。
7、离校未就业的“三困”毕业生进行跟踪服务。学院帮扶责任人和辅导员要建立未就业困难毕业生实名制精准服务制度,逐个联系实名登记的未就业毕业生,了解他们的就业需求,搭建灵活多样的精准对接服务平台,落实岗位信息,帮助他们尽快实现就业,切实解决他们的困难,让他们更好地生活与学习。
五、相关要求
1、学院帮扶负责人在领取《精准帮扶登记卡》后,要主动了解帮扶对象的学业、心理及就业状态,积极开展帮扶工作,如实填写帮扶记录,杜绝突击填写和弄虚作假等情况。
2、从2022年开始实行毕业生就业状态月报和周报制度,月报时间为每年11月至次年3月每月底,周报时间为3月至8月每周三前完成,因此对帮扶成功已就业的学生,辅导员要及时将就业方案录入就业工作管理系统,以便向院学工办定期报送就业状态。
3、认真实施就业困难群体的帮扶工作。学院帮扶责任人和辅导员要开展至少“一次单独咨询、一次优先推荐、一次技能培训、一项就业补贴”的帮扶工作,原则上在“三困”毕业生离校前帮扶次数不少于5次,并帮助其实现就业。对于不在校学生的帮扶工作可以通过电话、微信、QQ、邮件等方式开展。
药学院
2022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