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源地助学贷款已覆盖全国各地,我国高等教育阶段已经建立起包括国家奖助学金、助学贷款、新生入学资助、研究生“三助”岗位津贴、勤工助学、校内奖助学金、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等多元混合资助政策体系,实现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前、入学时和入学后的“三不愁”,保证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生源地助学贷款需要具备以下申请条件:申请对象为户籍在湖南省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本专科生、研究生和预科生。生源地助学贷款覆盖所有教育部门认可的高校、科研究所、党校、行政学院、会计学院等培养单位。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参加自学考试、成人考试等非全日制学生以及当年在高校获得了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不能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学生必须有共同借款人,共同借款人和借款学生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申请人需要具备以下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诚实守信,遵纪守法;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科研院所、党校、行政学院、会计学院(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全日制新生(含预科生)或高校在读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含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生;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共同借款人户籍均在本县(市、区);家庭经济困难,本人及其家庭的经济能力难以满足在校期间的学习、生活基本支出;学生当年没有获得国家开发银行高校助学贷款或其他金融机构经办的国家助学贷款。


在收到国家资助政策的同时,我们也要增强法律意识,履行国家助学贷款合同。在这个竞争激烈的社会,诚信也成为每个人立足社会不可或缺的无形资本。恪守诚信是每个大学生每个人应当有的生存和发展理念之一。每一个大学生在步入社会之前,都应该认真地分析评价一下自己的价值观和人生理念,树立包括诚信在内的健康的价值观,做一名诚信的真正践行者。对于国家给予的各种物质资助,我们要倍加珍惜,用自己优秀的表现来回报社会。我们相信穷只是一时的,只要我们肯努力,肯奋斗,相信未来迎接我们的将会是铺满鲜花的康庄大道。